账相符,杜绝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折旧、出售、报废、毁损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入账,避免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涉及债权债务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和审批,严格控制产生新债;在农村资源对外投资业务和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由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投资收益及时入账。Р 三、加强领导,确保该次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取得实效。Р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已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本人任组长,街道四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村要结合实际,形成工作日程推进表,按照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好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入家入户、讲清讲透,打消群众不必要的顾虑,积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Р 二要注意协调配合。农办、财政所、纪工委、国土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三资”清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管职责,形成街道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各村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Р 三要确保社会稳定。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影响面大。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好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确保农村安定和谐。Р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要突破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在座各位务必认识到位、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务求工作实效,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为推动我街道跨越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