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厂本身也有一定经济实惠。通过该厂的负荷计算表可知该厂的功率因素=0.79,不能达到供电部门的要求。在《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应达到下列规定: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素为0.90以上。”并规定,凡功率因素未达到上述规定的,应增添无功补偿装置。无功功率的人工补偿装置主要有同步补偿机和并联电容器两种。由于并联电容器具有安装简单、运行维护方便、有功损耗小以及组装灵活、扩容方便等优点,因此本设计选用并联电容进行无功补偿。由该厂的负荷计算表可知,总变压器低压侧的视在计算负荷为4942kVA,因此为进行功率补偿时,主变压器容量应选为5000kVA。此时变电所低压侧的功率因素未0.79。按规定,变电所高压侧的功率因素cos≥0.9.。考虑到变压器本身的无功功率损耗ΔQT远大于其有功功率损耗ΔPT,一般ΔQT=(4~5)ΔPT,因此在变压器低压侧进行无功补偿时,低压侧补偿后的功率因素应略高于0.90,这里取cos'=0.93。要使低压侧功率因素由0.79提高到0.93,低压侧需装设的并联电容器容量为QC=3904×(os0.79-os0.93)kvar=1486.9kvar取QC=1500kvar补偿后变电所低压侧的视在计算负荷为因此主变补偿后选择容量不变,仍为5000kVA。变压器的功率损耗为ΔPT≈0.015=0.015×4198.6kVA=63kWΔQT≈0.06=0.06×4198.6kVA=251.9kvar变电所高压侧的计算负荷为=3904kW+63kW=3967kW=(3045.1—1500)kvar+251.9kvar=1797kvar补偿后工厂的功率因素为这一功率因素满足供电部门规定的要求。根据以上计算,本设计从常用并联电容器中选出型号为BWF10.5-120-1的并联电容器13台进行该工厂的无功功率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