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信息管理及协调工程同步组织实施,对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理。Р二、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体系和制度,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理。Р三、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和通告施工单位。Р四、审核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地下资料、施工资质(格)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证书、特工种上岗证、起重机械合格证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Р五、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Р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监督施工单位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执行专项开工(作业)报审制度。Р六、开工(作业)前查验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危险部位作业实行旁站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监理记录。Р七、督导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达标评估。Р除上述安全生产责任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Р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七份(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二份,其中公司存档一份、现场项目部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Р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汇编》Р项目负责人(签字): Р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Р项目负责人(签字): Р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公章)Р项目负责人(签字): Р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程监理单位(公章)Р 签订日期:二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