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010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第十套试题[1].doc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众举报,该县监察局对刘某的行为及其相关事实进行了周密调查,经多方取证,认为刘某己经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因而予以正式立案。同年,县监察局向县人大汇报情祝,县人大经过调查核实,于1997 年免去刘某税务局局长的职务。问:本案中,涉及的监督类型有(B、C、F)。A、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B、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C、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的监督D、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E、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F、社会监督2、2000年5月,某县教委出台了该县2000年初中升高中的招生政策。其中规定,学校只能招收户籍在学校所在乡镇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张某是某重点中学初中部的学生,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成绩优异。但是由于张某的户籍不在该中学所在的乡镇,按照县教委2000年的招生政策,只能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一所普通中学就读,张某对县教办的招生政策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维持了教育委的决定。根据当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公民对教育部门的决定不服,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张某对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E、F)。A、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张某除人身权、财产权外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样可以提起行政复议B、由于根据当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故张某的权益无法得到维护C、由于张某的人身权、财产权未受到损失,不符合提起行政复议的条件,因此,县人民政府维持了教育委员会的决定D、当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教育部门行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法31条: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E、当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教育部门行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该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F、张某不服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