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Р(4)乙方在项目的经营管理中因管理不善或整改不力,严重影响或可能对公司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Р(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刻制公司印鉴、证书等;Р(6)乙方透漏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影响的;Р(7)因自然灾害或重大政策变动,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Р(8)无特殊原因且未向甲方书面通告而拒不交纳管理费用,超过30日历天的;Р(9)弄虚作假,隐瞒经营成果,或采取不正当的市场行为,丧失可信度的。Р2、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Р(1)完全因为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Р(2)因自然灾害或重大政策变动,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但在此之前乙方应负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Р Р Р3、当有上述情况发生时,双方应发出通知。在通知后10天内没有收到对方满意的答复和方案,则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的20天内向对方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Р Р十一、违约责任Р有下列情形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Р(1)一方不偿还资金债务,资金用于与监理无关之处;Р(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致使甲方管理权失效;Р(3)项目管理不力,造成建设单位不满意,甚至收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Р(4)在资金使用、经营管理等方面一方故意刁难另一方;Р(5)由于一方失误,给另一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并带来法律责任。Р(6)没有经过双方协商,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全部责任由擅自终止合同一方承担。Р Р十二、纠纷解决Р当合约执行中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可通过以下顺序来解决。Р(1)双方自愿协商解决;Р(2)提请仲裁,由仲裁机关裁定;Р Р Р十三、未尽事宜Р本协议未定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前提下,予以补充、或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甲乙双方对协议的任何补充或者修改必须以双方签字认同后形成书面文字形式方可生效。十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