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养护标准:本章定额成活保养不分养护标准等级,保存保养养护费用适用于养护所在地发生在一级养护标准段内,如养护所在地发生在二级养护标准段内,则应在根据本定额相应子目计算所有费用后乘以系数0.95;如养护所在地发生在三级养护标准段内,则应在根据本定额相应子目计算所有费用后乘以系数0.90。养护等级标准如下:公园、游览区类市政交通干道类社区单位类一级二级三级 三、绿化工程在竣工验收后,即进入成活保养期。成活保养期乔木、灌木、攀援植物、竹类和棕榈植物为六个月,花卉、地被植物及草坪为三个月。执行成活保养定额的第1月执行本定额,第2、3月应在按定额计算的基础上乘系数0.70,第4、5、6月应在按定额计算的基础上乘系数0.4,经过成活保养期后,成活率应达100%。成活保养期后执行保存保养定额。 四、本章已综合考虑全年平均水平,不再分季分月调整。 五、成活保养、保存保养以定额规定计量单位计算。 六、苗木产权:因疏植调整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甲方(业主)所有。 七、材料消耗量:本章定额中肥料、药剂、水等材料,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场内水平运输,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均不调整。水车台班按实际发生计列。 九、成活保养养护期间,若发生非发包方责任或非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苗木死亡损失而需进行补植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保存保养养护期间,如需进行补植,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但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绿篱的排数多于3时,套用片植子目。 十一、施工合同终结后,需继续养护的,执行保存保养定额。但不得列入直接工程费并进行费用计算。其费用可另按费用计算规定的30%计取,其中税金按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 十二、单独承包植物保存保养工程时,执行保存保养定额,并按第十一条规定计取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