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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次性付清。(留1%半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Р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Р本工程的施工以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为依据,未经甲方或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作出修改。Р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提前提出书面修改通知给乙方,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出具修改联系单。涉及工程款或工期变化时,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参照全国、浙江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失和罚款。Р工程验收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次日起七天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通过,竣工日期为乙方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之日。经验收需要改进行,应为改进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Р奖罚及责任Р乙方如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延期完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以工程总价款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限货款利率,自应该竣工之日起计算至实行竣工之日止;Р甲方也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工程余款,否则按2%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Р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Р第九条纷纷解决办法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为乙方住所地。Р第十条附则Р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Р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Р3、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执行。Р4、补充协议: Р Р Р Р Р Р Р发包方(单位盖章) 承包方(单位盖章)Р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Р委托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表人(盖章)Р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Р账号: 账号:Р电话: 电话:Р传真: 传真: Р合同书来源:温州新世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Р公司电话:0577-86002802Р公司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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