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设备、文件、软件等。Р8)“安装”是指供方按单一来源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Р9)“服务”是指供方根据单一来源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Р10)“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Р 2、谈判须知Р一、招标综合说明Р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采购申请,并得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本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Р二、谈判Р1、谈判具体要求及说明Р1)谈判供应商对参加谈判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Р2)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服务等均视为包含在谈判项目以及报价中;Р3)谈判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谈判文件中的规格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国标、省标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满足在个案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给予确认,否则视为对谈判不响应;Р4)采购方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谈判程序和结果无效。Р5)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