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处埋设,沉降观测点标志应及时埋设安设稳定牢固,与柱身或墙身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能在标志上部垂直置尺,沉降观测点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Р三、沉降观测记录:Р沉降观测记录的内容为:工程名称,不同观测日期,不同工程状态下,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和其进度沉降量的记录。Р 1、沉降观测的仪器及方法:Р采用苏光DSZ3自动安平水准仪及5m铝合金塔尺进行,观察时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人员也宜固定。Р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进行,采用二等水准测量应符合±0.4 n(㎜)的要求。Р 2、沉降观测点的次数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一般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民用建筑每加高一层应观测一次整个施工时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建筑物全部竣工后的观测次数第一年4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Р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的沉降观测,一般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Р 3、观测点编号应于沉降观测示意图中的编号一致,每次沉降观测后,应检查每一次观测点及相邻观测点间的沉降量及累计沉降量,如果沉降过大或沉降不均匀,应及时通知设计采取措施。Р四、沉降观测技术措施:Р沉降观测应采用环形或往返闭合的方法进行,采用精密水准仪,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Р沉降观测时,前后视距离宜相等,视线长度不宜超过5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300,前后视应使用同一水准塔尺,并应尽可能做到观测人员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和水准塔尺固定,观测方法固定,以保证观测结果的可靠性。Р水准基点的设置:将位于江滨大道上的E63标高控制点引至距建筑较近的围墙点上,水准基点设置以保证其稳定可靠性为原则在一个观测区内,水准点不应少于3个。Р每次沉降观测的数据应先填入《水准观测记录手簿》中,经过严格校对无误后,方能填入沉降观测记录表中,已填入的数字,不得任意涂改。Р附:各幢楼沉降观测点布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