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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合院的保护与改造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等活动。这种保护概念用于王府、寺庙等重点文物保护对象以及几百个挂牌的四合院比较适合,而对于绝大部分普通民居四合院并不合适。本市的情况是,在文保区内居民所住的四合院多数是解放前建筑的,建筑寿命早就过期了,危旧房的比例超过80%,而且建筑质量普遍比较差,修修补补不是办法。因此,可以说绝大部分房子都要拆了按照古都风貌翻建,形成了“保护少,改造多”的情况。这样就需要对历史街区按照不同的风貌与功能重新进行建筑规划设计,精心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一个院或几个院的四合院改造模式进展缓慢,改扩建后基本都建成了富人居住的豪华四合院,也不符合专家们保持民俗和部分原住民的意见。近两年市政府投资十几亿元进行的危旧平房翻建,只解决了危房问题,没有拆除院内违章建筑,没有疏散人口,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杂院的落后形象。因此,我们主张还是在保护历史文化区胡同肌理和四合院建筑风格的基础上,试点进行成片的四合院开发改造,从建筑质量、格局、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全方位进行改善提高,建设较高品质的四合院和历史街区。Р    文保区内的危旧房改造由于它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参照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规范进行操作,因此,应该在逐步试点摸索中尽快制定一部比较完整的、全面的、统一的关于文保区内危旧房改造的法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改造实施的主体应当由政府承担,不能交给开发公司。Р    如果平房区改造后都建成新的四合院,人口需要外迁50%以上进行易地安置或货币补偿,资金很难平衡,需要政府大量的财政补贴。短期内政府财政无力负担,政府财政的投入不能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这也是政府多年来难以大力推进文保区改造的主要原因。Р     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经验,政府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普遍建立了公共财政补贴基金。市、区政府也应尽快出台政策,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改造基金,分批、分片、逐年推进四合院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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