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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Р4.23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Р4.24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Р4.25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Р5、其他注意事项Р5.1起重机使用条件必须符合ZB J80 003的规定。Р5.2 起重机必须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作业。Р5.3 在输电线附近或电磁波感应较强地区作业时,起重机应设置接近输电线警报器或有防电磁波感应措施。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l的规定。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输电线电压V (kV)。Р表1)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Р输电线路电压V(kV)Р<1Р1~35Р≥60Р最小距离(m)Р1.5Р3Р0.01(V-50)+3Р5.4 起重机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Р5.5 严禁超载作业。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Р5.6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重物。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应符合GB 6067—85中5.1.2.3的规定。Р5.7 严禁带载重力下降。Р5.8 起重机工作时风力不得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Р5.9 用支腿起重作业前,必须按说明书的要求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Р5.10 起重机作业时,转台上不得站人。汽车起重机行驶时,车上操纵室禁止坐人。Р5.11 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在重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吊重物。Р5.12 起重机在维修保养时应停机。在检查油量或添加燃油时,不得吸烟或用明火照明。Р交底负责人Р接受交底Р负责人Р交底Р时间Р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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