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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规范与应急预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求进行督查。Р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Р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在48小时内向旗卫生局、旗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旗卫生局和旗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旗卫生局和旗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旗Р卫生局、旗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Р报告内容包括:Р(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Р(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Р(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Р(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Р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Р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旗政府、旗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Р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Р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Р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Р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处理Р分别置入专用黄色塑料袋或防穿刺容器内Р贴上医疗废物收集标签Р(下午:14:30—15:30)Р经污物通道到达医疗废物暂存地Р与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人员交接登记双签名Р暂存地管理人员与集中处置单位收集人员交接索要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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