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方式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除特殊约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收取任何额外费用。Р五、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有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对方。Р(2)、乙方提供服务时所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用由乙方承担。Р(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车辆未能按期到达指定地点、或在拖车过程中造成车辆刮碰、损伤及其他意外损坏,由此带来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Р(4)、甲乙双方在被拖车的现场和指定地点应对车辆外观及状态予以确认,达成共识。如果一方离开后,车辆状态发生变化从而引起双方的分歧,其责任应由另一方承担。Р六、违约责任双方共同遵循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内容,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Р七、争议解决办法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解决,在仲裁期间,本协议书终止执行。Р八、合同有效期协议期限自20**年5月至20**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Р九、其他以上协议各项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