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要求,已无变形损坏现象。检查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和检查吊装记录。 4.2 基本项目: 叠合板的标高、坐浆、板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足量检查。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4-37。表4-37Р项次?项目?允许偏差 mm?检查方法Р1?轴线位置位移?5?尺量检查Р2?层高?±10?用水准仪或尺量检查Р3?板搁置长度?±10?尺量检查Р抹灰 5?Р不抹灰 3?Р5 成品保护 5.1 叠合板的堆放及堆放场地的要求应严格按2.2.4条执行。 5.2 现浇墙、梁安装叠合板时,其混凝土强度要达到4MPa时方准施工。 5.3 叠合板上的甩筋(锚固筋)在堆放、运输、吊装过程中要妥为保护,不得反复弯曲和折断。 5.4 吊装叠合板,不得采用Р“兜底”、多块吊运。应按预留吊环位置,采用八个点同步单块起吊的方式。吊运中不得冲撞叠合板。 5.5 硬架支模支架系统板的临时支撑应在吊装就位前完成。每块板沿长向在板宽取中加设通长木楞作为临时支撑。所有支柱均应在下端铺垫通长脚手板,且脚手板下为基土时,要整平、夯实。 5.6 不得在板上任意凿洞,板上如需要打洞,应用机械钻孔,并按设计和图集要求做相应的加固处理。Р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克服板下挠、板裂:硬架支模和拼缝支撑其上皮标高必须准确,且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强度与稳定,以保证其不下沉、不倾斜。 6.2 克服板的支座搁置长度不准,吊装就位时应认真调整。 6.3 不合格的板不得吊运就位,要在吊装前认真检查。尤其是叠合板的人工粗糙面应符合要求,疏松层及浮浆应清除干净,以保证混凝土在叠合面结合良好。Р7 质量记录本工艺标准应具备如下质量记录: 7.1 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 7.2 结构吊装记录。 7.3 预制构件吊装工程预检。 7.4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7.5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Р Р 术负责人:交底人: 接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