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Р2006.6Р3Р消防教育、培训制度Р2005.5Р2006.6Р4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Р2005.5Р2006.6Р5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Р2005.5Р2006.6Р6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定Р2005.5Р2006.6Р7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Р2005.5Р2006.6Р8Р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Р2005.5Р2006.6Р9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Р2005.5Р2006.6Р10Р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Р2005.5Р2006.6Р Р11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Р2005.5Р2006.6Р12Р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规定Р2005.5Р2006.6Р13Р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规定Р2005.5Р2006.6Р14Р15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Р第一条为明确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Р第二条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Р第三条校长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Р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Р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一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Р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Р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Р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Р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Р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Р 第四条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校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