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由市安监局牵头处置,主要的参与处置部门包括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卫生计生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对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Р本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急联系电话见表2-4。Р表2-4政府有关部门应急联系电话Р公安Р110Р火警Р119Р急救Р120Р交通Р122Р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Р0532-83889090Р国家中毒控制中心广东分中心Р020-84198181Р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Р0757- 83992332Р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中心Р0757-82363450Р0757-83992737Р南海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Р86393082、13927792929Р大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值班)Р18923110110Р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Р0757—86325680Р南海区环保局Р0757-7-57-80757633775377570Р3应急资源分析Р1)本单位自有应急资源可基本满足本单位内发生人员轻伤处置、初起火灾扑救等应急响应需求,但对于较大火灾、人员重伤等事故,无法依靠本单位应急资源进行有效处置。Р2)本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自有应急队伍、物资等能满足其内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需求。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可依靠周边单位的应急资源进行支援。Р3)本单位一旦生产安全事故超过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事故影响到企业周边企业时,可依赖的外部救援力量主要为本地区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Р综上所述,建议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过程中,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划分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响应等级,并注意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响应升级条件和程序,充分利用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以确保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