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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计中心采制样部-采、制、浮安全操作规程-修改一稿资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温失灵,应及时断电检查,以免发生事故。Р1.2.3、煤样制备的其他操作规定Р(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和部门工作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Р(2)煤样取回后,应立即放入标签,标签书写字迹清晰、规范。煤样放到铁板上,一字摆开,按顺序制取煤样。Р(3)破碎煤样前,准备好制样相关工具、材料,检查破碎机等设备工具并清洗破碎设备和破碎缩分区域。制样过程中,煤样盛装规范,摆放有序。Р(4)按照煤样粒级进行破碎、筛分、混合、缩分和空气干燥操作。Р(5)进出厂煤焦试样留取大存查、小存查,13mm或6mm大存查样量不少于3.75公斤,3mm小存查不少于700克或3/4所用容器样量不足时需特别标注说明;外送煤样、生产煤样、生产过程煤样留取大存查,13mm或6mm大存查样量不少于3.75公斤(生产中煤、矸石不经过破碎),样量不足时需特别标注说明;原煤13mm大存查不少于25公斤;反应性试样存查不少于1.5kg。Р(6)各类分析试样样量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量或所用容器的3/4。Р(7)制样各环节缩分后总样最少质量符合标称最大粒度要求的最少质量。Р(8)一般分析试验用煤样在50℃鼓风干燥箱中烘1h达到空气干燥状态。其他分析项目煤样根据要求的粒度进行逐级破碎过筛,达到分析要求粒度。Р(9)制备好的煤样立即贴上标签,及时送往化验室,标签准确,煤样放置整齐有序。Р1.2.3.1、一般分析试验煤样(包括粘结指数G,磷含量分析P,发热量Q等粒度要求一致的煤样)Р将煤样破碎至3mm铺平到浅盘中,将铺有试样的浅盘置于50℃的鼓风干燥箱中烘干至空气干燥状态待用,烘烤时间不小于1h,视干燥情况后取出,最多不得超过3h。Р煤样磨样前应达到空气干燥状态,磨制的煤样应全部通过0.2mm筛。分析试样内水不得超过2%,特殊煤种除外(如神府煤)。Р测定粘结指数G的煤样不应磨制太细,要求0.1-0.2mm的煤粒应占全部煤样的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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