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周边街道、周边居委、周边企、事业单位、周边商户、所在区域警署、交警、城管等单位的党组织或有关部门,确定联建单位名单。Р4.1.2.走访内容4.1.2.1.送发企业样本、工程概况,介绍本单位在“工地社区党建联建,共建群众满意工程”活动中的主要思路、党建内容和共建成效;Р4.1.2.2.送发“工地社区党建联建,共建群众满意工程”协议书初稿,征求联建单位的意见,根据联建单位的反馈意见修改协议书;Р4.1.2.3.送发修改后的联建协议书,经共建单位确认后定稿。并与相关联建单位商定“文明施工义务监督员”名单。Р(以居委会干部为主要对象,3~5名)4.1.3.注意事项4.1.3.1.了解周边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党建联建活动的参与度,对部分参与度不高,而又有必要参与的单位和党组织,必须做好沟通,加强引导,确保联建的参与面和针对性。Р4.1.3.2.不宜对施工工序、环境影响等负面因素介绍过多、过细,以防丧失工作主动权,造成不必要的工作难度。Р4.1.3.3.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住户,必须做好稳定工作和解释工作。对不予理解、配合的单位和住户,宜冷静处理、街道介入。Р4.2.会议通知4.2.1.协商确定会议日期、地点和议程,确认会议出席领导和发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