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传统校申报审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省级传统校命名,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纪律处分。Р第十七条一票否决:不能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每天校园1小时体育活动落实不利;不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已是传统校但无故不参加省体育部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学校代表队运动员在体育竞赛中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学校代表队运动员被发现使用违禁药品。Р第四章经费保障第十八条辽宁省体育局、辽宁省教育厅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省级传统校工作经费,在用于全民健身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学校体育活动与课余训练的正常开展;要求各市(县)有关部门应按照经费不低于1:1比例进行配套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为省级传统校的各项训练工作提供经费、捐赠或赞助。Р第十九条省级传统校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课余训练、参加比赛、购置器材及维护设施设备、相关工作人员和运动员补贴,以及开展培训和相关课题研究等。Р第二十条省级传统校专项经费,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对出现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其给予相应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辽宁省体育局负责解释。Р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及文件同时废止。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