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完成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的相关工作。9、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完成区生态办、区环委会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一五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区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相应法律、法规,为落实生态区建设目标,实施“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扎实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创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区生态文明水平,特签订二○一五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1、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环境警示教育,上规模的建筑工地的围墙上有环境保护宣传标语。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城区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项目应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所有新建房地产项目必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否则不得予以验收。3、城区建筑工场的炉灶一律采用清洁能源,禁止采用柴灶和燃散煤,工地严禁焚烧垃圾和废物料。4、建立建筑工地扬尘监督管理和监督考核体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拆房必须有封闭式的防尘措施,做到先围后拆,控制建筑工地的扬尘。配合环保局做好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排污申报工作,督促建筑工地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减少施工噪声污染,重点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宣传教育和噪声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工地”工作。5、推进绿色城镇创建工作,完成年度计划任务。6、加强城镇公共绿地建设,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m2。7、在公共设施(宣传窗、广告牌、路灯)上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增一定日利用功率的太阳能的综合利用设施。8、加大城区内河道保洁力度,及时清淤和翻引水,确保河面干净整洁。9、加快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10、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年度城区河道整治任务。实施8条(段)城区河道截污纳管,长约5.6公里。完成河道综合整治3处,打通(或拓宽)断头河2处,建设引水闸站2座,收购800亩河道,景观绿化及建设慢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