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Р 3、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Р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设备及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Р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Р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Р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Р (2) 不可抗力;Р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Р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Р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Р 1. 自验收之日起,乙方提供设备保修期为壹个月不含配件费用,(人为损坏及自然灾害除外)Р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Р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Р 第七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Р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Р(签字/章) (签字/章)Р时间:2011 年月日时间: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