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所有交底要依照工程进度和分部分项的要求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存档备案。Р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Р一、安全生产检查Р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定为每周一的上午进行,要求领导成员、各班组长、技术人员、安全员参加;检查的重点是防冻、防滑和防寒保暖;Р 2、现场安全员和部门负责人每天对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要认真进行考核、评比,好的给予推广、奖励,差的给予批评与处罚。Р 3、检查标准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以及北京市、省建集团公司有关规定。Р二、验收制度Р 1、验收范围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脚手架,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施工机械。Р 2、验收人员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做好记录。Р 3、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漏电器、钢管扣件和防滑材料等由材料部门、安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共同把关。Р第八章安全生产奖罚规定Р详见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Р第九章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Р一、发生工伤事故应按国务院493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Р二、各分包单位、配合单位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安保部,由项目经理负责向上级报告。Р三、对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迟报者,按规定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Р四、发生工伤事故后,项目部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级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配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