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签证应在事前办理完签证手续再施工,紧急情况下也必须电话请示监理和甲方代表,在获得确认后可以先行施工,但应在事后24小时内补办签证手续。否则将被视为无效。Р十四、付款方式:Р1.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Р2.各系统主要设备进场并安装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款给予乙方;主体工程(含设备和线路施工)完工,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款给予乙方。Р3.工程全面完工及测试正常,通过甲方及扬州市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准许使用,双方办理结算经甲方审核并经双方确认最终工程结算价后,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2%。Р4. 余款8%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无保修质量问题或虽出现问题但乙方进行了有效整改并得到甲方和酒店管理公司公司的共同确认,甲方在保修期满后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保修金。保修金的支付额为扣除甲方代垫维修款等相关费用后的金额。Р5.工程款、结算款、保修款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当期付款申报书后,并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及甲方审核满足付款条件后十日内支付。Р6. 乙方在每次收取工程进度款时须提供对等数额的工程建安发票。Р十五、质量保修Р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和测试合格,甲方、乙方、酒店管理公司办理移交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共计两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由乙方承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会议纪要约定由乙方施工的全部内容。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维修直至合格,该部分的保修期从维修合格时重新计算,保修金返还也相应顺延。Р2、乙方应书面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联系人,负责本合同工程维修协调工作。现场维修联系人有变动或联系方式有改变、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发生维修情况时甲方按约定方式联系不到乙方负责人,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先扣保修金壹千元人民币;此时甲方可对维修情况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双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