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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岗位责任承包协议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技术和能力处理的事情,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另行处理。Р维保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通讯费用、社保费用均自理。发包方只承担合同期内,每年为承包作业人员购买《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Р维保人须保障出行、现场作业的自身安全,以及他人的安全。由于操作不当或违犯法律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Р自协议生效后,维保人不得再接其它电梯公司的维保养业务,以免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炒更。Р维保人任务不足或任务超量应及时向总部报告,便于及时调整。其中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方每年每月有足一百台以上被保养电梯,来保证承包方利益。Р在合同期内发包方按物价上涨趋势,以单台梯承包价120元的8%每年递增一次每台梯的维保费。Р必须要24小时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在道路允许情况下必须2小时内到达。Р奖罚制度:Р维保人接到新电梯给总部保养,总部奖励一至两个月的保养费。Р维保人所保养的电梯因服务不到位丢失的,将处以一个月保养费的罚款。Р配合总部对保养电梯进行中修换件给予总额10%的奖励。Р维保人提供新安装业务的,一经成功给予一定业务提成,提成比例视价格而定。Р维保中所需要更换配件,一律报告公司报价更换,(个别紧急情况,小额配件,征得公司同意后,自行处理,但应尽快回公司交清维修配件单。)严禁私自更换收取用户费用,否则罚款100元。Р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或电梯带病运行、不能及时处理或反馈给公司的,每次罚款50元。Р对于持证质检员、安检员提出的维保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每次处罚100元,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或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每次处罚50元。Р每月3日前乙方回总部上月工作情况,交清上个月维保工作记录。以便核算维保费。逾期不将维保记录单、换件单及时交予总部,对记录缺损或不全,将每张记录单处罚50元。Р发包方每月15日前结算承包方工资款项。Р合同生效期为三年,如有一方违约,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并罚违约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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