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Р5、工期延误Р(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Р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Р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Рc、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Р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Р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Р Р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Р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Р(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Р6、工程竣工及验收Р(1)工程竣工Р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Р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Р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Р(2)竣工验收Р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Р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