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名单Р部门Р签名Р部门Р签名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发放文件资料Р文件资料名称Р接收人签名Р接收日期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附件三:Р 协议编号:Р高唐金时燃气有限公司Р工商业用户安全用气协议书Р甲方:高唐金时燃气有限公司Р 乙方: Р年月日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管道天然气供气合同书》,为使燃气用户正确安全使用燃气和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Р 一、 甲方责任、权利、义务Р 1、甲方应通过书面或媒体宣传、组织燃气设备管理人员学习等多种形式对乙方进行有关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用气宣传,并发放安全宣传资料。Р 2、甲方应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职巡线人员对去往乙方的输配管网进行巡查,防止意外破坏造成的燃气泄漏和停气。Р 3、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燃气设施状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燃气。对不符合安全用气要求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向乙方口头告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甲方对乙方无视违章告诫的行为有权停止供气。Р 4、甲方在乙方反应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Р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对管道燃气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及检修。因燃气设施更新、维护及检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Р 6、甲方因燃气设施、管网检修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Р7、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限气,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甲方应及时抢修,并在通气前对乙方进行公告。Р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