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的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执行严密的控制程序,按规章办事。Р编写可操作性强的《质量实施细则》手册。Р2.4.1、建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Р开工前,必须首先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控制桩交接。工程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主管技术人员向全体施工人员讲述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几何尺寸、功能作用、施工方法、环保措施、注意事项及与其他工程的关系等,使全体作业人员在彻底明了施工对象的情况下投入施工。Р2.4.2、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度Р建立及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度。“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工程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Р2.4.3、严把工序,实现“三检”制Р“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服务,即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Р2.4.4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及工序工艺签证制度Р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经理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最终签发隐蔽工程检查证。每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上道工序是否合格及本道工序施工准备情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签发工序工艺开工令后开始施工。Р2.4.5、建立测量计算资料换手复核制度Р测量资料,须经换手复核。控制测量成果交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进行定期复测检验。Р2.4.6、建立严格的“跟踪检测”制度Р检测工作将按“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和可疑目标。Р2.4.7、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采购、进场验收及存放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