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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jf-2001-015) 2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Р 9.3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Р 第十条竣工结算Р 10.1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护,保护费由甲方承担。Р 10.2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Р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Р 11.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为一年Р 11.2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Р第十二条争议,仲裁Р 12.1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 (2)向人民法院起诉。Р 第十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Р 13.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委托人员和职责附后)。Р 13.2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 被授权范围Р Р 13.3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有关人员名单和职责附后)。Р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Р14.1工程项目一览表Р14.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Р14.3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及审查标底部门有此附件)Р14.4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Р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Р15.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甲方Р 份,乙方份,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Р15.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Р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Р合同签订地点:Р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Р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Р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Р委托代理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Р电话: 电话: Р电挂: 电挂: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Р帐号: 帐号: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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