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施工参与方存在过错等原因)引起的承包方人员的伤亡事故,均由承包方首先负责处理和承担(包括治疗、损害赔偿、善后处理、政府部门处罚、公共关系的维护等一切相关事宜),承包方未及时妥善处理的,造成总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应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Р2、承包方应对自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包括任何原因引起的因工或非因工伤亡事件等)自行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承包方未及时妥善处理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造成总包方损失的,应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导致第三人或承包方员工向总包方主张权利的,总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如承包方未及时处理完毕或未赔偿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的,总包方有权扣留相应款项或要求业主扣留相应款项直至承包方履行完相关义务为止。Р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承包方、相关单位备份一份。Р六、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完毕止。Р七、补充条款: 1、承包方施工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国家、地方、本公司的相应专业安全标准、规范要求。Р2、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向总包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如承包方无任何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和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达到总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工程完工后退还给承包方。Р3、其它水、电费,机械使用费及其它措施费等其它费用另行协商。Р4、承包方入场后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由承包方负责,若因此造成承包方、总包方及第三方班组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其相关的安全、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与总包方无关。Р5、由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对总包方质量、安全文明检查不合格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检查造成扣分或罚款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或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由承包方赔偿相应的损失。Р总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Р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Р电话: 电话:Р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