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疾控防疫消杀等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Р八、震后重建工作Р(一)开展灾区疾控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Р1、抗震救灾队伍在完成任务撤离灾区前,主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灾区疾控工作的延续性。Р2、灾区疾控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疾控防疫和消杀工作的正常运转。Р(二)灾区的疾控防疫消杀工作Р及时组织开展与公共卫生相关的灾害后果评价,继续做好疾控防疫和消杀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Р1、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Р(1)要尽快恢复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Р(2)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Р(3)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法定传染病报告、主要疾病的流行态势、居民临时居住地周围的啮齿动物和媒介生物消长的情况等。Р2、要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Р3、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尽快恢复和重建计划免疫设施和冷链系统。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尽快恢复受灾地区计划免疫常规接种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消除免疫空白。Р4、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照“部门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临时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Р5、继续深入开展疾病控制和防疫消杀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