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排洪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6 |  大小:174KB

文档介绍
单位在收到这些资料后,将进行实测以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且在测量工作完成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一份测量报告;未经项目监理确认,不得改变原工程中的地面高程的准确性,且保护好这些关键的水准点及基准点;进行测量放线及水准点、轴线复测。在箱涵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将根据工程情况,准备测量仪器,完成以下测量工作:Р1、设立临时水准点。Р2、测定管道中心线及附属构筑物的位置。Р3、核对接入原有管道接头处的高程。Р4、测量有关地面、河道、地下管道高程。Р5、施工单位将对上述测量成果进行记录并整理,标注在有关图纸上,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成果及整理好的资料及时交项目监理部核查,是否符合实际。Р6、项目监理部为了解决某些疑点而需要做的任何附加测量,施工单位将予以执行。Р7、测定箱涵中线,核对永久水准点,建立临时水准点,施放挖槽边线、堆土堆料界线及临时用地范围。中心桩、方向桩及水准点均应设置为固定的、可靠的桩,并设置明显保护标志,对所有测量标志,在施工中(中心桩为开槽前)均应妥为保护,不得拆毁或碰撞。严禁破坏坡度板或高程桩。建立临时水准点,水准测量的闭合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临时水准点应设在稳固及不易被碰撞的地点。其间距以不大于100m为宜,且每次使用前均应校测。在挖槽见底前,灌注混凝土基础前,箱涵浇筑或砌筑前,均及时校测管道中心线及高程桩的高程。Р(四)沟槽开挖Р1、沟槽开挖前,检查开挖线外的危石清理,削坡、加固和排水设施,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截水、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开挖的影响,加强汛期的防洪和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垮塌。Р2、沟槽开挖前,根据场地地面标高及设计图纸计算出开挖深度、放坡系数,以规范规定加以计算。Р3、沟槽开挖采用机械开挖,机械挖土时,为防止机械扰动槽底原始土层结构,采用人工刷底,在槽底标高以上留出200mm~300mm左右的土层,待机械开挖后,用人工清挖至槽底设计高程。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