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Р5、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如需使用应提前一天向工作站提出申请)。Р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Р(一)必备条件Р1、获得创业指导站培训且成绩合格的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创业人员。Р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真实,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或通过提交《创业计划书》且经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相关审核的大学生创业人员。Р3、所有经营、开发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Р(二)相关承诺Р1、乙方严格遵守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创业孵化基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孵化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Р2、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变更企业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孵化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Р3、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Р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工作站的管理,支持、配合工作站开展各项工作;Р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环境及各类设施及办公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带走所有办公服务设备,确保工作站的各项工作经营秩序;Р四、工作站入驻企业违反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企业退出孵化基地。Р五、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Р甲方: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盖章)Р 乙方: (盖章)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经办人: 经办人: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