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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超过规定时间。若停置时间过长,不得使用;Р(7)严格按设计确定的参数控制喷浆量和搅拌提升速度。为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水泥浪费,应尽量连续工作。输浆阶段必须保证足够的输浆压力,连续供浆。一旦因故停浆,为防止断桩和缺浆,应将搅拌头下沉到停浆点0.5米以下,待恢复供浆后再喷浆搅拌;如停工40分钟以上,必须立即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水泥在设备和管道中结块,影响施工;Р(8)严格控制搅拌时的下沉和提升速度,以保证加固范围内每一深度得以充分搅拌;确保桩身强度和均匀性:Р(9)深层搅拌施工中采用少量多次喷浆的方法,搅拌过程中均喷水泥浆;Р(10)施工中,如因地下障碍物等原因使钻杆无法钻进时,应及时通知监理、设计人员,以便及时采取补桩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Р(11)严格按照设计的水灰比配制浆液,配制好的浆液必须过滤;Р水灰比控制:根据水泥用量计算每槽用水量,在储水罐上做好标志,在施工中严格做好计量工作。Р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拌制浆液的罐数固化剂和外加剂的用量以及泵送浆液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Р(12)施工记录必须详尽完善:施工记录必须有专人负责,深度记录误差不得大于10cm,时间记录误差不得大于10秒钟。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均须如实记录,以便汇总分析;Р(1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施工用电及机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水泥搅拌配合比:水灰比0.45~0.55、水泥掺量15%、在制作水泥浆时可适当掺入外加剂。Р(14)水泥搅拌桩施工,第一次下钻时为避免堵管可带浆下钻,喷浆量应小于总量的1/2,严禁带水下钻。第一次下钻和提钻时一律采用低档操作,复搅时可提高一个档位。Р(15)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端、桩顶及桩身质量,第一次提钻喷浆时应在桩底部停留30秒,进行磨桩端,余浆上提过程中全部喷入桩体,且在桩顶部位进行磨桩头,停留时间为30秒。Р专业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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