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抽样检查。Р3.验收标准Р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方式。实际交付塑料制品与样品或合同规定的颜色允许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_________%误差。Р4.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乙方主管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Р第六条、对塑料制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Р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塑料制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Р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塑料制品符合合同规定。Р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塑料制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Р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Р5.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标志、数量、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Р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Р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的违约金。Р2.乙方所交塑料制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数量、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塑料制品的具体情况,由Р塑料颗粒购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