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连续2次被缓期注册的。Р第三十条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升级和变更业务范围:Р(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项目的;Р(二)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规分包的;Р(三)经监督检验发现有测绘成果质量批次不合格的;(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测绘资质证书》的;(五)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测绘项目的;(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Р第三十一条测绘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的,责令改正,并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第三十二条测绘单位在从事测绘活动中,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注销其《测绘资质证书》。Р第三十三条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Р第七章附则Р第三十四条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另行规定。Р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五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同时废止。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