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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河道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制,实现常态管理。Р 四、工作要求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推进专项行动情况,将列入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扣减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分值。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级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责任领导具体抓、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对推进专项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Р 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村民委员会和政府各责任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衔接,明晰责任,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统筹推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政府将专项行动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责任单位、部门也要将所负责的专项行动任务与本部门已承担的治理任务及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Р 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题专栏,跟踪报道专项行动的动态和成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Р 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镇人民政府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限时整改并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在省、市、县治理办暗访督查后被通报的,要严格问责。Р 完善制度,保障常态。各村民委员会和政府各责任部门在推进专项行动时,要研究制定加强日常管理的相关政策办理,财力和人力上对开展专项行动给予必要的保障,努力实现专项治理、常态管理。报送情况,畅通信息。各村民委员会和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在2013年7月18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报镇治理办;在2013年8月16日前,将集中治理阶段的进展情况报镇治理办;在2013年9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镇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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