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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树木砍伐协议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广东电网公司阳江供电局Р 乙方:家庭住址: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线路名称: 铁塔号:Р 一、由于线路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使用耕地、园地、林地、损坏农作物、砍伐(损坏) 果树、杂树、松树、竹子等。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为确保公共安全,同时保证乙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规定由甲方一次性补偿款,补偿内容: 一次性支付共款: ( ¥: )。Р 二、在双方签定本协议后,甲方即支付上述补偿款。乙方在收到补偿款后不得再阻止甲方施工,否则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再就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高杆植物及永久占用土地向甲方提供任何补偿要求和阻扰甲方砍伐树木和施工。Р 三、砍伐后,乙方不得在该范围内再种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高杆植物,否则,甲方有权对再生和再种的树、竹等进行砍伐或修剪,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Р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一份。Р 甲方:广东电网公司阳江供电局乙方:Р 代表: 盖章:Р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Р篇三:树竹砍伐协议Р 树竹砍伐协议Р 甲方:Р 乙方: 乡((转载于: 书业网:电力树木砍伐协议)镇) 村组Р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部分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树木、竹子,其生长高度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所有者应当修剪或砍伐。拒不修剪或砍伐的,电力企业可以依法修剪或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附表二规定:35KVР—110KV输电线路导线与树木、竹子的最小垂直距离(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为4.0米;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的最小垂直距离为3.0米。Р 根据以上规定:乙方现有竹子根,树木根,属砍伐之列,赔偿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此次砍伐后,乙方保证今后不再有树、竹在保护区内,否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 甲方(代表):Р 乙方: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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