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事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自评分8分)Р四、完善社会管理Р17.在本单位开展巩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积极开展“警民共建”、“军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建设活动,共保平安,共促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乡镇、村(社区)联系点的平安创建活动,参与全社会的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石林作出积极的贡献。(自评分4分)Р18.积极履行见义勇为会员单位义务,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见义勇为活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弘扬正气。(自评分2分)Р19.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打击非法传销,相关指标达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自评分6分)Р五、强化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Р20.积极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法治石林创建的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达标。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全面落实行业系统内的行政和刑事执法活动,全年未发生违反执法承诺的情况。(自评分3分)Р21.大力推进阳光政务,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支持司法机关执法活动,单位和单位干部职工不发生阻碍执法和不执行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裁决)的情况,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自评分3分)Р22.大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内组织领导干部到市检察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全面树牢执政为民理念,干部职工无职务犯罪现象,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自评分3分)Р六、认真完成综治维稳其它工作Р23.加强综治维稳工作情况信息的收集掌握,重要敏感时段每日一报和零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认真完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综治维稳等工作报表和按时间要求报送排查工作表;加强工作痕迹管理,按县综治创安办基础台账规范要求建好工作台账,圆满完成县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自评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