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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扩大采矿权范围的,需提供地质资料汇交证明;10、涉外采矿权申请项目应征得军事部门同意,并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要求。Р审查方式Р 形式审查Р审查程序Р 审查申请材料—组织会审---出具会审意见—决定颁发采矿权许可证—出具采矿权许可证Р审查结论确定Р 出具采矿许可证Р审查期限Р 8个工作日内Р相关文书Р 《采矿许可证》Р备注Р 3. 办结环节、方式与经办要求表Р审查经办Р要求Р环节名称Р 办结Р审查部门Р 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Р责任人Р 窗口经办人Р职责和权限Р 送达《采矿许可证》Р审查内容Р 核实被送达人身份Р审查方式Р 形式审查Р审查程序Р 核实身份——颁发证书Р审查结论确定Р 无Р审查期限Р 1个工作日Р相关文书Р 1.《采矿许可证》Р 2.送达回执Р备注Р 七、监督检查要求Р 1.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保障本机关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工作严格依法进行。Р 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加强对采矿许可证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Р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机构采矿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Р 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超出采矿许可证记载开采矿种、范围之外的活动时,有权向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及时核实、处理。Р 2.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对本机关各相关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登记受理,并依法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市国土资源局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在结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处理结果;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市国土资源局应向举报人、投诉人书面说明有关情况。Р 3.国家工作人员在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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