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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学法、守法-法制教育演讲稿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Р法制是一定民主政治的法律化,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不准任何人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的一项原则和制度。社会主义法制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Р有法可依,指有完备的法律可遵循。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首要任务。Р有法必依,指守法和执法。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地依法办事,遵守和执行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过宪法和法律的特权。”Р执法必严,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运用法律规范时,必经严格地、严肃地、不折不扣地依法处理纠纷和违法行为。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条件。Р违法必究,指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任何人都不得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享受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Р法律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指标,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要依靠更多的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诚信意识的劳动者与合格公民。Р社会主义法制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学校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基地,学校更需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使法制教育取得实效。广大教师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认真系统地学习贯彻法治精神和法律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学生,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全校每一位同学,都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将自己的言行约束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之内,做守法的小公民。Р 20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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