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止驶入检车槽的车辆未停稳、未熄火时,2检Р车人员进入车槽,检查期间及安检人员未出检车槽,严禁启动车辆的操作规程。第十八条被检车辆除司机外,不准其他人员在车厢内。安检人员必须指挥待检车辆停稳(垫好三角木) 、熄火,方可进行安检作业。严格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记录表》的内容及标准对回场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第十九条对合格车辆由当值安检员签发合格通知单并放行。对不合格车辆开具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 交当班驾驶员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资格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维修企业检验员开具维修合格凭证, 并加盖维修企业印章,安检员凭以上凭证复检,合格放行,并做好记录。第四章车辆安检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客车在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时,不准载客驶入安全例行检查场所。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人员应配备和正确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第二十三条车辆回场检项目,严格执行《公路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表》内容,标准和要求,该检的项目一项不漏。检查的项目要求有明细记录和时间、检验员签名。第二十四条安检人员必须让待检车辆停稳(垫好三角木)、车辆熄火,再进行安检作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