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不断加大投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有效地保障了教育公平。一是逐步建立资助工作机构。截至20XX年末,全省10个市(州)中有8个建立起学生资助机构,其中独立法人7个;60个县(市、区)中有49个建立起学生资助机构,其中独立法人的29个。总编制178人,平均每个独立机构编制6.1人。一些地方资助机构实现了归口管理。二是资助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学生全面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免费教科书和免费新华字典;在高中教育阶段,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普通本专科教育阶段,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随着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有效地保障了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有效地保障了国家资助目标的实现。三是完善了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先后下发了覆盖各个教育阶段的资助管理工作细则,规定了学生资助工作从学生提出资助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公示到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的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先后下发了一系列资助监管工作文件,建立了资助管理、检查、督察的工作程序,建立了资金监管制度,保障了资助工作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了国家资助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四是资助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中职免学杂费补助住宿费、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基础上,2012年实施学前教育资助,20xx年新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XX年提高了中职和高中的国家助学金标准。十二五期间,我省平均每年投入教育资助资金达14亿元。使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及时资助,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