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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卫生院化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我院检验室根据吉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再次的细致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及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存在如下问题:Р1、采集标本实验室,血液和尿液标本未分区。Р2、实验室工作区域,清洁区和污染区分区不明显。Р3、污物处理分装不够明细,垃圾处理不及时。Р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做出了如下整改措施:Р1、明确各种标本采集和存放的区域,并设立醒目标示。Р2、加强实验室人员对基础知识的学习,明确相关分区,并设立标示。Р3、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医院检验室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Р4、严格医疗废物的处理Р我院化验室将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Р5、、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Р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Р6、、提高意识,加强学习Р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Р 松山卫生院Р 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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