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编制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相关防控措施并督促落实。Р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验收并建立相关台账(含不合格品处理台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Р投入使用;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并建立相关台账,送检试样不弄虚作假,不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Р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签署虚假文件。Р在桩基、高边坡、深基坑、结构首层及顶层、结构转化层、高大模板支设、大型混凝土浇筑、防水施工等关键环节或关键部位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关键环节或关键部位等的自检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组织主体分部工程和竣工验收前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分户验收自检自评。Р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建立质量隐患整改台帐,及时消除质量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Р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和钢筋焊接、混凝土浇捣等质量关键工种作业人员的岗前施工技术质量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按规定报告质量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和采取减损措施。Р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和挂靠,不以包代管。Р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Р如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包代管,或因其他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等质量后果及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