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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许可后如何加强棉花质量监管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花销售或移库手续, 并做好出库棉花及车辆去向的检查登记, 严防“转圈棉”。Р加强棉花加工结束后的监管Р企业加工结束后, 为更加准确、真实、有效地统计新疆棉花产量, 防止虚开籽棉收购发票套取国家棉花补贴资金的行为, 确保国家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顺利发放, 还必须对棉花加工企业棉花收购量、加工量、公检量进一步核查, 坚决打击虚开籽棉收购发票及“转圈棉”行为。Р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管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问题。对各环节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棉花经营加工者的法律责任。Р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Р(一) 要健全棉花加工企业信用分级评价体系, 科学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 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Р(二) 要完善棉花加工企业公示制度, 建立“黑灰名单”。每年新上市前, 要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工商局等部门对符合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政策要求的棉花加工企业进行联合公示。未经联合公示的棉花加工企业不纳入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 开具的发票不作为兑付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的有效票据。同时, 根据上年度棉花加工企业的棉花收购经营情况和诚信记录向社会公布列入“黑灰名单”的棉花加工企业。对严重失信及虚开发票参与操纵“转圈棉”套取棉花补贴资金和虚打、套打、空打条码等违法违规的棉花加工企业纳入“黑名单”, 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违规行为轻微的棉花加工企业纳入“灰名单”, 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控和检查频次, 督促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接受整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Р(三) 对列入“黑名单”的棉花加工企业要暂停或取消企业公证检验条形码和参与入库公检的资格, 并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银行贷款等方面采取限制或禁入的联合惩戒,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 促进棉花加工企业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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