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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更新改造及经营管理承包合同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日常生活具器等。Р9、完成投资更新改造电站设备设施后,有权处置原电站残旧机组和变配电设备等。承包期满后,电站的机电设备、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Р10、合同期满,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Р五、违约责任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恪守信用,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违约,则罚违约金五十万给守约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还要进行赔偿,以补充违约金不足的部分。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3个月不缴交或不完全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上述违约责任予以处罚,并且剩余承包年限的更新改造资金不予归还乙方。Р 六、合同续期或终止Р (一)合同履行期满,若双方有意续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Р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Р1、合同期满。Р2、合同期未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终止合同。Р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3个月不缴交或不完全缴交承包款。Р4、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电站损毁无法修复等。Р5、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如不能并网发电等。Р七、其他Р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损毁电站的机房、机电设备,电站不能运转发电,乙方应积极抢修,甲方按应停止发电的天数,按比例免缴乙方的承包款,即免缴承包款的数额= 万元/365天x停止发电的天数。同时抢修厂房、机电设备的费用(含工人工资、机电设备、材料费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Р 2、如因国家政策致使电站不能上网发电,甲方应按承包年限分摊更新改造投资,把剩余承包年限的更新改造资金归还乙方。Р 3、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Р 4、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Р 5、本合同自签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 甲方(盖章): Р Р 法定代表人:Р Р Р 乙方(签章):Р Р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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