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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教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46 |  大小:143KB

文档介绍
。Р三、矿灯使用及其使用中的安全事项。Р1、入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凭灯牌到固定窗口领灯和交灯。Р2、领到矿灯后,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要求灯房人员及时修复或更换。Р3、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皮带串好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Р4、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Р5、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Р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Р7、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Р8、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Р9、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闪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Р10、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Р11、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Р第三节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Р一、井下信号Р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信号是指挥和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Р二、乘人车Р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乘车规定:Р听从司机及跟车人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时,都不准上下车。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线或关上车门。Р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以免摔伤。Р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Р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Р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正常情况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Р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Р严禁乘坐重、空矿车。Р三、井下行走Р1、工人要下井,就必须经过井口。为防止人员掉入井筒,在主井井口处、井筒和各水平连接处都有安全栅栏门。入井人员只有在安全检查门打开时,把钩工允许的情况下方可通过。行人要想到井筒对面去,必须经人行绕道过去。也可从井筒梯子间过去,禁止行人直接走提升间(即井筒)过对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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