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截留、挪用、挤占、套取涉农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Р(四)切实增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透明度。针对村民反映突出的xx合同分配到户、低保、危房改造资金、集体收入入账及使用等问题,县直各对口部门都有相关制度,但在严格执行评议程序、公开公示上还有较大的差距。建议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组,切实做到一事一公开、一个项目一公开、事后及时公开,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等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公开的内容具体明了,并明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或一月,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Р(五)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再次进行清理整治。在xx年农村低保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建议由县民政局牵头,再次组织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治,重点对公职人员父母、村组干部本人、有车有房户吃低保的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响应民盼、化解民怨,把群众极为关切的低保问题做细做实做好。Р(六)切实抓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着眼于切实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难的问题,深入分析了村级监督存在的问题和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列出培训“菜单”,因材施教,变“填鸭式”培训为“按需”培训,围绕村级监督什么、为何监督、如何监督等内容,开展一次如何履职的系统培训。Р(七)加大村组财务监督。针对基层不同阶段、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建议由县农业局农经站牵头,配合乡镇(街道)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对全县所有村、组账务进行清理。通过清理,严明财经纪律,督促村组干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收不入账、虚报冒领、账外私分、延迟发放、报账不及时等行为。建立村组集体资产处置、出租要采取“一事一议”、报乡镇备案审批等制度,切实加强监管。Р(八)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驻村工作队员是基层脱贫攻坚的“指挥员”,建议县委农办要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在岗情况的抽查力度;同时建议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工作队员的食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