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⑤质量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原始基准点进行复测。Р⑥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护。Р⑦对参与过程施工人员资格进行控制,选派经合格的人员从事指定的工作。Р4.8.3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除并运走废料和垃圾,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原有交通、供水、通电电缆及用电等公共设施。Р4.8.4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做好施工记录。Р4.8.5按监理单位和发包方要求的形式和时间间隔,报送有关资料(包括工程进度、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的数量及索赔、变更、天气情况记录)。Р4.9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Р4.9.1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状态良好,并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Р4.9.2 项目工地试验室设兼职计量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地所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到期进行送检。Р4.9.3在检验测量和试验以前,检测人员应首先明确检测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宜的检测设备或器具,对其进行适当的维护,按规定操作。Р4.9.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包括如下内容:Р①按规定要求定期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Р②执行定期抽检制度,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评定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并进行记录。Р③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校准和服役期内应保证适宜的环境条件。Р④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搬运、维护进行控制,确保其准确度和良好的适用性。Р⑤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贴合格标志,保存校准记录(检定证书)。Р4.10检验和试验控制Р4.10.1根据国家有关《水电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对进货阶段、施工过程阶段和交工验收阶段进行适当的检验和试验控制,形成相关的记录和报告,为工程质量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Р4.10.2检验和试验工作由项目工地有资格的检验、试验人员承担。Р4.10.3进货检验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