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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打击胎儿性别鉴定两非工作制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91KB

文档介绍
卫计局。Р 县人民医院Р2017年3月30日Р县人民医院Р婴儿安全管理制度Р1、对分娩女婴或残疾婴儿并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Р2、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Р3、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认真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必须做到: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抱婴儿或还婴儿时,须在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上填写清楚抱(还)婴的日期、时间、母婴分离原因,并有医护人员和产妇或婴儿父亲双方签名。Р4、婴儿出生时立即在婴儿病历上盖上婴儿脚印,出院时必须由母亲在病历上加盖母亲拇指印,而且必须进行《婴儿出院产科登记》后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院。除产妇死亡或昏迷神志不清情况下由父亲签字认领外,单亲母亲和发生产妇死亡的情况时,才由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认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随意认领婴儿。Р 县人民医院Р2017年3月30日Р县人民医院Р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Р1、医院要加强对检验科、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别,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计委《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Р2、对怀凝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按国家卫生部门《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Р3、B超室进行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绝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Р4、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引产的科室和个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县人民医院Р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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